天若不爱酒,酒星不在天。地若不爱酒,地应无酒泉。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。已闻清比圣,复道浊如贤。
—— 《 酒道 • Jodow 》

读博尔赫斯:读了3遍才懂,这是我看过的最艰难的一本书

Reading Borges: It Takes 3 Times To Understand, This Is The Most Difficult Book I Have Ever Read

2023-05-27 16:08

博尔赫斯的整套书早就买了,半个月前翻出这本《小径分叉的花园》开始看,总共才99页,7个短篇,昨天终于看完了… …,异常艰难呐,光第一篇我就读了两天…

读博尔赫斯:读了3遍才懂,这是我看过的最艰难的一本书

看这本书的感觉就像在走迷宫,几乎全部是隐喻的、象征的、诗化的思维方式搭建而成。真实与虚构、正面与反面、现实与梦境完全交织在一起,并循环反复。读的时候一直心存疑惑,读完一篇下来,隐隐约约有一个模糊的印象,但如果说是否读懂核心和本质或者作者想传达的东西,肯定没到达那一层。

在高晓松与麦家的一次对话中,麦家提到过这本书,他说他在读第四遍的时候才读懂讲的是什么,他是指《小径分叉的花园》这篇。而我读完这整本书,发现那一篇最好理解,我第一遍就大概读懂了,其他比如《环形废墟》、《通天塔图书馆》,真是理解程度非常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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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说《小径分叉的花园》,因为个人也最喜欢这篇,这篇在博尔赫斯所有作品中,也是比较代表性的一篇。小说主角是一个中国人名叫余准,在一战中他给德国人当间谍,他手中的情报是英国人的炮兵阵地在一个叫艾伯特的城市,他要将这个情报传递给柏林间谍头目,但现在英国已经派人在拘捕和追杀他了,所以他无法传递出去。

他翻开电话薄,看到一个朋友的名字,便立刻坐上火车逃难到这位朋友家,朋友是一位汉学家,在小径分叉的花园里,两个人关于时间、迷宫做了很深的哲学探讨,时间永远是分叉的,未来有无数可能,在这条岔道上我们可能是朋友,在另一条岔道上我们就是敌人。最后,余准用手枪杀了汉学家朋友,而此时逮捕他的英国警察也闯了进来将他抓获,很快便判处死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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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成功将情报传递了出去,怎么传递的呢,因为他杀人的新闻登上了报纸,柏林间谍头目看到了隐藏在其中的那个城市的名字"艾伯特",而余准杀的汉学家的名字也是艾伯特,看到这儿,恍然大悟,我们在最开始就被设计到其中,但这篇其实主要让人思考的不是这种线性的地方,而是非线性的那些哲学问题,时间有无数系列,背离的、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、错综复杂的网。

由互相靠拢、分歧、交错,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。无论做了什么选择,事情依然有无数种可能,我们只是走出迷宫的一种途径而已,依然有无数种途径,但结局只有一个:死亡,也许它是终点,也许只是一个虫洞通向另一个起点。博尔赫斯对中国的文化非常向往,他给卡夫卡写的信中曾经说,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中国人,但西方文化的特点是逻辑性和理性,这与东方神秘和感性文化是相反的,也许他作品中多次提到的镜子、迷宫这类交错、关联而又永远不可能重叠的元素,就体现着两种不同文化相遇的可能性吧。

读博尔赫斯:读了3遍才懂,这是我看过的最艰难的一本书

在《赫伯特.奎因作品分析》一篇中,博尔赫斯说欧洲人个个都是作家,无论是潜在的或者现行的,在文学所能提供的种种幸福感中间,最高级的是创新,由于不是人人都能得到这种幸福感,许多人只能满足于模仿。我想正是因为这个理念,博尔赫斯的很多作品确实非常创新(创新的都读不懂了),如果读过他的书就会对他的写作风格和特点印象深刻,今后在一堆书里只要看到内容和格式,就会猜出这是他写的东西。